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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打官司的一审,二审,再审分别是什么?

最新修订

202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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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打官司的程序分别是一审、二审、再审、抗诉、申诉。我国的法院分为基层法院、中级法院、高级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四个层级,分别分管不同程序的诉讼案件。

 

一.一审程序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审案件大部分在基层法院处理。基层法院在对案件进行基本的案情梳理、证据审查后,会依照当事人的请求作出判决.

 

而在一审案件中,怎么打一审决定了案件判决的基础。我们见过有当事人自己操作不当导致原本一个案件解决的事情要分成好几个案件去解决,所以,一定要在案件最开始时就找好律师。

 

二.二审程序

 

二审是指,对一审法院判决的结果不满,可以在上诉期内(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天之内)向一审法院的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一般都是中级人民法院为二审法院。

 

三.再审程序、抗诉程序、申诉程序

 

我国实行的是二审终身制,一个案件经过二审法院判决,也就正式结束且生效了。还会有些救济诉讼渠道包括也申请再审、抗诉、申诉。

 

1. 再审

 

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一审、二审结果不满,可以向作出生效判决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再审的全称是“审判监督程序”,是对一、二审法院的审判结果进行“监督”而产生的程序,是一、二审法院都有很严重的处理错误时才能启动的程序。

 

2. 抗诉程序

 

如果当事人对法院一审、二审、再审的处理都不满意,认为法院在某个层面可能都无法解决问题,那么还可以找检察院申请抗诉,检察院在审核完抗诉材料后需要先进行判断,认为法院确实没问题那就不受理,认为法院处理的确实有很大疑问,检察院有权向法院提起抗诉,要求法院重新审理。

 

3. 申诉程序

 

申诉主要见于刑事案件中,总的来说是案件的当事人、利益关系人对法院甚至检察院的处理结果都不服,那么可以找到最高人民法院进行申诉要求最高院对案件重新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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