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非法集资受害人如何处理?
最新修订
2023-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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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刑事法律规定,对非法集资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二种途径救济:
一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的意思就是先去报案或者自诉,之后顺带一起走民事赔偿。这种方式的好处在于对于当事人比较便捷。值得注意的是,一般是到当地派出所或者侵权地派出所(即事故发生地的派出所)。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已将对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限定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二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但是如果已经报案,必须要等到公安结案,才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主要以侵权赔偿为案由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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