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列表

文章列表

需谨慎!这些行为构成非吸罪!

最新修订

2023-09-26

10W+浏览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国家管理部门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存款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行为。

 

形式一般表现为以借款形式,向公众借款,承诺在一定期限还款

 

经典案例:小律(已判决)以本金安全、高额利息为诱惑,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向小博1,小博2等不特定对象宣传某理财平台,并在平台进行投资。后平台关闭,客户投资本利无法提现,致使投资人损失金额约420余万元。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危害:

 

1.破坏金融秩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活动未经主管机关批准,面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破坏了金融秩序,影响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2.损害群众利益,犯罪分子往往假借投资项目,以高回报做诱饵,有很强的欺骗性,容易蔓延,导致众多群众上当。犯罪分子在获取资金后,往往将资金投入到高风险行业、偿还个人债务、利息或大肆挥霍,使受害者损失惨重,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甚至危害社会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新推荐文章

Copyright 博律科技 All Rights Reserved 博律科技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0599号 京ICP备2022028718号-1 关于博律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