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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纠纷:获赔10万元欠款

最新修订

2023-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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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背景

 

被告向原告借款10万元,被告向原告出具借款单,原告按照约定将借款通过银行存款的方式转给被告。因原告已履约完毕,现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讨上述借款,被告却以各种理由推脱至今未偿还该借款。

 

二、律师切入点

 

1.盘点证据链 确认借款关系

 

被告出具《借款单》向原告借款10万元用于项目资金周转,原告向被告指定的银行账户转账汇款了10万元。虽然被告出具的借款单是使用的工程项目上的制式借款单,存在被告通过借款单对建设工程款项进行请款的可能,但是原告确系使用个人账户向被告对前述借款进行了汇款支付而非工程项目公司账户予以支付。基于此,双方建立了合法的民间借贷法律关系。

 

2.确认利息支付期限

 

因公告开庭日期之前给被告在公告送达之后预留了合理准备应诉或还款的期限,原告要求按照公告开庭日期2022年10月8日起算逾期还款利息,并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迟延利息。

 

三、判决结果

 

原告胜诉,法院采纳了律师的意见,判决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100000元及迟延还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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