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追回全部损失
最新修订
2023-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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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代理律师:魏敏华
案件类型:交通肇事罪
一、案件背景
2019年被告驾驶×××号机动车与刘某某驾驶的、登记在原告名下的×××号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两车损坏,刘某某车内两箱茅台酒破碎,无人受伤,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某大队认定被告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刘某某无责任。×××号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10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和不计免赔。
二、律师切入点
律师盘点当事人现有证据,包括:交通事故认定书、购车发票、茅台酒发票、事故照片和庭审笔录等在案佐证。律师认为,肇事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虽辩称原告的诉讼请求不属于保险公司赔偿范围,但对此未举证,其应当对原告的合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车辆贬值费,没有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茅台酒损失,被告虽称未看到茅台酒受损,但交通事故认定书中明确记载原告车内两箱茅台酒破碎,损失金额有发票证明,恳请法院支持。
三、判决结果
律师为原告争取了近3万元赔偿利益损失,被告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赔偿原告茅台酒损失28800元,交通费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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