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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处逢生,50余万信用卡诈骗终减刑

最新修订

202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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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代理律师:赵兵

案件类型:经济犯罪及新型犯罪

 

一、案件背景

 

2017年,被告人武某招募林某等人(已判决)在北京市某餐厅店内窃取他人信用卡信息后用于制作伪卡,造成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工商银行损失51万余元。

 

二、律师切入点

 

涉案金额巨大,应主动介入及时止损

 

律师接受委托后,律师及时会见了当事人,经过会见,律师认为武某确实构成诈骗罪且金额巨大,律师积极和检察官沟通,以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愿意退赔,争取从宽利益最大化。

 

重新构建事实定性,积极争取减刑

 

被告人武顺江属于为他人的信用卡诈骗犯罪提供帮助,涉案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扰乱了金融秩序,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但经过不断的沟通,盘查,发现部分事实认定有偏差,武某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不能以主犯认定。又鉴于被告人武顺江归案后认罪认罚,积极为当事人争取减刑,最终法院对其依法减轻处罚。

 

三、判决结果

 

法院最终认可当事人为从犯的定性,在众多犯罪人中获得减刑。经过律师策略化、精细化辩护,辅导当事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法院最终判决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当事人对律师的专业和辛苦工作十分认可。同时,针对上述结果,当事人对结果比较满意,并给与辩护律师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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